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15日内应当执行。 该规定是为了保障行政处罚的及时性和效力性,确保处罚对象能够及时履行法定义务或进行整改。 执行期限的设定也为处罚对象提供了合理的时间进行准备或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程序。 因此,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处罚对象应当在15日内执行,如逾期未执行可能会面临进一步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