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长官任期几年啊?

编辑:自学文库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澳门特别行政区长官的任期为5年。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长官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任期为5年,可连任一次。
  澳门特别行政区长官负责行政管理、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中央人民政府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权威和地位、领导政府工作、管理公务员及向法官行使某些权限等职责。
  他(她)还负责落实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事务的决定、维护澳门的国家安全、动员澳门市民维护国家统一和国家安全、保护澳门的法律利益等。
  澳门特别行政区长官的任期设定为5年,有助于保障澳门的稳定发展以及长期法治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