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编辑:自学文库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法定原则:行政复议的程序和结果必须依法进行和决定,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
   2. 公正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客观、公正地对待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不偏袒任何一方,维护公平正义。
   3. 迅速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复议申请,避免延误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4. 公开原则:行政复议的程序应当公开进行,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查阅有关材料,并得到及时通知有关复议决定。
   5. 宽严相济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审查,但也要允许适当的宽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 效益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以解决问题、保护合法权益为导向,通过复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效能。
   7. 独立原则: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独立行使行政复议职权,不受其他机关的干涉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