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明代文学家李时中创作的《青玉案·元夕》中的一句。 这句话表达了主人公不再继续在乡关小学求学的决心。 主人公立志在乡关学习,但最终未能名誉扬名,于是立下誓言不再还乡。 这句诗通过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了主人公坚定的决心和不甘平庸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