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哪个效力更高?

编辑:自学文库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根据我国法律体系的规定,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效力是有所区别的。
  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
  它们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级行政机关和公民具有普遍约束力。
  而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部门制定的,其效力一般限于本部门的行政范围内,对其他部门和公民的约束力较弱。
  因此,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通常更高于部门规章。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方和不同部门的法规和规章也存在影响力不同、层级关系复杂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