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这意味着行政复议机关在处理行政复议申请时必须在60日内作出决定,要么支持申请人的申请,要么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复议程序的及时进行。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依法作出公正、合法的决定,维护法律的公正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