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指的是什么?

编辑:自学文库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感到不安时,有权提出抗辩并要求法院进行调查和审查的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案件审判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地位,包括对起诉机关提出的指控进行辩护和申辩。
  如果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存在疑问或不满意,可以提出不安抗辩请求,要求法庭对指控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审查。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是对起诉机关提出的事实、证据或法律适用进行质疑,也可以是要求调查机关查明新的证据,或提出指控事实与法律规定不符等。
  这样,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为被告人提供了一种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制,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