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答复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编辑:自学文库 时间:2024年03月09日
行政复议答复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复议机关的名称、复议案件的编号、复议申请人的姓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等基本信息。
  同时,还应包括对复议请求进行具体回应的内容、事实和理由、法律依据、决定结果、法定期限、或者需要履行的其他义务等。
  这些事项的明确载明能够确保复议答复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供清晰的回复信息,帮助复议申请人了解复议决定的依据和结果,以便其进行进一步的诉讼或其它法律行动。
  同时,这也是行政机关履行公开、透明、合法、公正程序的要求,保护复议申请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